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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2016年度,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颁布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局长高毅同志总负责、副局长高栩同志具体负责,由办公室和宣传科负责抓落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而增强了领导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结合我局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海淀区民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海淀区民防局信息公开工作规则》、《海淀区民防局信息公开目录》、《海淀区民防局信息公开指南》,《海淀区民防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并在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的知识做了明确的讲解,增强了全体人员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每个科室中心都设立了1名兼职的信息员,每季度由主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组织召开一次信息公开工作小结会,讲评上季度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上报情况,并以会代训做好针对性培训。

  四、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在全方位进行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以服务对象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相关政策和审批情况为重点,定期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民防局门户网站等公开党务、政务信息49条,其中,属于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共2条,属于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共47条。做到日常性工作的信息实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通过阳光示权、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第一时间对机构职责、领导简历等专栏进行更新维护。按通知要求及时编制上报年度报告,做到了内容齐全、格式规范。

  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做到了及时回复,群众满意。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发布还不够正规。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对信息发布的要求掌握的不够,二是人民防空工作有其特殊性—人民防空部门属国防战备部门,涉密事项较多,有些信息不便公开。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大力做好问题整改。

  1、统一认识,坚持“一事一公开” 、“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做到应示尽示、不漏不误。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六、 相关说明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民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785090、82785195;传真:010-82785090。

  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

  2017年3月

2016年信息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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