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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公开信(2013年8月)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9日

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了多起火灾和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北京市、海淀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了重要指示。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海淀区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和“打基础除隐患创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做好海淀区民防局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区民防局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单位要对照人防工程管理使用的相关要求,对所管理使用的人防工程进行细致地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未经批准擅自改造、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和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的;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安全出入不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不符合要求的;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或其它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使用、存放石油液化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防汛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备的。

自查自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处理机制抓紧整改、上报。

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组织本单位员工体验人防工程的疏散逃生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突发情况下的逃生能力。

请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安全工作,消除人防工程安全隐患。



海淀区民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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